李发应(1915-2000),霍邱县砖洪集人。1929年,立夏节起义和六霍起义爆发,霍邱县党组织在南乡领导了农民暴动。14岁的李发应参加了儿童团,1930年3月参加了游击队,1931年春担任霍邱县砖洪区政治保卫局保卫员,1931年10月编入新组建的红二十五军七十三师二一七团,成为一名红军战士。
1932年10月,鄂豫皖苏区第四次反“围剿”失败,李发应随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川陕。 沿途连过几道封锁线,血战枣阳新集、土桥铺,于12月到达大巴山下。1933年2月,李发应在攻占南江县城的战斗中左小腿负了伤。2月12日,敌人集结38个团约6万兵力,发动“三路围攻”。红军于3月18日主动撤离南江县城。在部队快速转移过程中,李发应因小腿负伤未愈,行走不便,拄着木棍一瘸一拐地硬挺着向前走。渐渐地,他落在了后面。前面不见了红军部队,后面就是敌人的追兵,他十分焦急,终因身体虚弱,又饥又渴,再也走不动了。正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位红军首长带十几个警卫员,从后面赶上来,见他的腿上包着绷带坐在路边,让警卫员解下一袋干粮递给李发应,并鼓励他说:“部队没有走远,你一定要坚持赶上部队。“他靠着这袋干粮,靠着坚强的毅力,硬是忍着剧痛追赶上了大部队。
1933年7月,红四方面军由原来的四个师扩编成四个军,七十三师扩编为红三十一军,李发应任红三十一军党务委员会干事。10月,任九十三师二一七团政治处组织股长兼团委书记。1934年9月,任二一七团政治处主任,参加了反“六路围攻”战斗。1935年3月,随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开始长征。
1935年底,红四方面军成立了骑兵师,李发应任骑兵师特派员。1936年4月,红四方面军整编后,李发应任第三十一军九十三师特派员。红二、四方面军会师甘孜城后,第三十一军作为红二、四方面军的先遣部队,经岷县,出陇西,进至甘肃通渭、马营,与红一方面军胜利会师。在漫漫长征路上,李发应两次北上,三过草地,经受住了枪林弹雨、饥饿严寒和革命意志的考验。
1936年10月,党中央为开辟西北至苏联的战略通道,指示红四方面军强渡黄河。11月17日,第四、第三十一军奉命东移,在甘肃萌城、甜水堡阻击胡宗南第一师。战斗十分激烈,打死打伤敌人六百余人,但我军也付出了巨大代价。战士们以白刃与敌搏斗,各级指挥员身先士卒,李发应的左手中弹负伤。当时红军的医疗条件很差,也没有麻药,手术时李发应咬着牙,忍着剧烈的疼痛,硬是让医生用手术钳将子弹取了出来。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警备第六团营政治教导员、团副政治委员、副团长、代团长,绥蒙军区第九团政治委员,参加了百团大战。解放战争时期,任绥蒙军区骑兵旅第三团团长,晋绥军区第五军分区四十二团团长、第四十一团团长、第十二旅二十七团政治委员,一野第三师政治部副主任,参加了太原、临汾等战役。建国后,先后出任空军第四航校政委、第八航校校长、空一军副军长、空五军政委。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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