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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第十三次全会(1994年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13-07-25 08:07:56 审稿: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办公室 浏览:21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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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1994年10月10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会议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治安整顿和书刊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三个议题,进行认真研究部署,以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任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加强党的建设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巨大动力和根本组织保证;加强党的建设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质上是依靠党的权威和核心作用,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发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每一方面的工作,以至每一项措施的贯彻落实都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工作,努力奋斗。

  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全面了解整治农村治安斗争的重要意义及采取的各项措施,准确掌握政策、法律界限和工作要求,经常深入斗争第一线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成好“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

  他要求,在整治农村治安斗争中,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一方面认真抓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这个首要环节,要打得准,打得狠,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厉惩处,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维护农村治安的决心。同时,在斗争中要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这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党、对人民群众负责,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部门一定要把好这一关。另一方面,要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狠抓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工作。这是解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措施,需要深入持久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见效。

  他指出,对社会治安混乱的乡、村,在开展“严打”斗争的同时,要按照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把整顿软弱涣散和瘫痪的基层组织作为工作的重点,尤其要从根本上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通过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村等工作,把农民群众充分组织、发动起来,把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落实到家家户户。

  他说,当前正在开展的整治农村治安的斗争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江泽民、李鹏、乔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中央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的普遍重视和大力支持。这场斗争要取得预期的效果,更离不开300多万个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离不开5400多万党员带领广大群众去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张思卿以及中央综治委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主任陈冀平汇报了各地和有关部门传达贯彻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铁道部部长韩杼滨汇报了铁路系统在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中,着重抓大客运站治安秩序的整顿和护路联防工作。文化部部长刘忠德、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汇报了在文化书刊市场开展“扫黄”、“打非”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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