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安事变前后至日本全面侵华之际,国共两党在最终形成的政治共同体体制下实现了红军主力陕甘改编抗日的转变。中共接受了两党合作抗日必须遵从共同体原则的观念,在保持独立自主的同时,竭尽妥协和让步;在共生与竞争关系中,在不平等和非对称条件下,实现了红军改编后规制的完善化、财经和补给的自给化、内部结构的最优化;对于政治共同体强势方禁止之外,努力寻求合法化的发展。本文使用大量历史档案,并且运用道义逻辑的理论方法((道义逻辑,又称义务逻辑、规范逻辑。其以逻辑推演为工具研究,具有规范模态词(“必须”、“允许”、“禁止”等)的命题之间的逻辑推演关系。是在命题演算的基础上,引进规范模态词以及相应的规则而形成的非标准的逻辑演算系统,是一种与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有密切关系的逻辑公理体系。)),对中共中央指导红军陕甘改编抗日这一个案的道义逻辑和政治责任进行了梳厘,以求匡正海内外相关研究中的各种偏见。
〔关键词〕红军陕甘改编;道义逻辑;政治责任
一、导论
现代政治科学中一个学理性的观点认为:“某种政治组织或政治程序,也就是对维持秩序、解决争端、选拔领袖从而促进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势力得以形成共同体的一种安排”,而这一“社会所达到的政治共同体水平反映着其政治体制和构成这种政治体制的社会势力之间的关系”。(〔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8页。)关于中共指导红军陕甘改编并且在国共合作的政治共同体中携手抗日这一问题,在国内外中共党史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也影响了长期以来对于这段历史研究中具有强烈偏见的台湾地区学者们,使之逐渐向着历史主义的研究路径转变。然而应当看到的是,这一历史问题的研究中仍然存在着细节尚未厘清、价值判断尚未公允的缺失。现代政治科学中的另一个学理性要求是研究“一个复杂的社会还需要在基本原则或道义职责上界定能够联结各社会集团的纽带”(〔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10页。),这也是进一步深化党史研究的关键性步骤。依照这一学理性要求,不难看到:在这一历史问题的研究中,还存有一个尚未得到澄清的重要问题,即中共指导红军改编出师抗日所遵从的道义逻辑、合法性及其政治责任的问题。而要想填补这一缺失,亟须更加贴近历史真实情况的、理性及逻辑性的探讨,以取得对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运作、政治创新范式、道义逻辑和政治责任的公正评价。
二、差异与调适:红军陕甘改编抗日的政治互动与政治沟通
(一)在政治共同体必须遵从的原则下首倡红军改编的国家符号化
现代政治科学及实践证明:“两个十分敌对的集团,在它们改变相互看法之前,共同体的基础是不可能形成的。在组成社会的各团体之间必须存在某种利益上的相互适应性。”(〔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9—10页。)国共两大对立的政治集团在军队组织上进行联合的历史机遇在九一八事变后即已出现。为构建新的全民族御侮的政治共同体,1933年1月17日,中共首倡联合各军共同抗日。此为国共军队联合之发轫。1934年4月20日,中共发表《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呼吁全国军队总动员、人民总武装、成立全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1935年8月1日,中共代表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1936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苏区可成为统一民主国的一部分,红军将服从统一军事指挥。西安事变爆发后,中国抗日政治共同体的构建已迫在眉睫。但是,国民党政权实际掌握在蒋介石手里,而其又决不愿在 “防赤”问题上轻易罢手(参见周美华:《中国抗日政策的形成——从九一八到七七》,台湾“国史馆”,2000年,第311—312页。)。即便如此,蒋介石也开始着手与中共的政治沟通。自1936年春起,他即指示有关人员着手与中共联系。同年,其指定联系者带回了中共关于停止内战、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容许红军集中河北抵御日寇等政治沟通条件,并向中共中央传递了蒋欢迎中共军队参加对日作战、红军与中央军同等待遇、中共可选择一地区试验其政治理想的政治考虑。1936年11月,蒋介石又向中共传递了新的条件: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苏区改为行政区;红军保留3000人,师长以上领袖一律解职出洋,半年后召回按才叙用,党与政府干部可按才分配南京各机关服务。这些条件,尤其是红军改编的条件过于苛刻,中共自然难以接受。
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是中共所有政治让步中最为关键的环节。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通过《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此后,国共双方即就红军改编问题展开谈判。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中共代表周恩来等与国民党代表顾祝同等在西安进行第一次会谈。周恩来表示:“红军改编后,人数可让步为六七万,编制可以改四个师,每师三个旅六个团,约一万五千人,其余编某路军的直属队”。蒋介石则顽固坚持“决不许其成立军部,或指挥部”的底限,意在收编而不是改编红军,企图以中共与其个人的合作形式来否定国共两党合作中的平等地位。蒋介石关于红军改编人数的承诺是:“西安事变前,只允编三千人,后拟加为五千人,但五千人之数,尚未与之明言也”。2月21日,蒋介石又认为:“准编其四团制师之两师。照中央编制,八团兵才已在一万五千人以上之数,不能再多。”(《蒋中正总统档案》(简称“蒋档”),文物图书——困勉记,卷41,1937年2月13日、2月21日,台湾“国史馆”藏。)之后,蒋介石又略微放宽,提出:红军可以“编为三师九团,不可再加”(《周恩来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的电报》(193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则一再坚持红军改编后须达4.5万人,地方另编1万人,三个师之上设总部;副佐及政训人员不能派遣等底限。最后,蒋介石作出妥协。
国共第二次谈判于3月下旬在杭州开始。中共方面重申前议所坚持的陕甘宁边区不可分割的条件。而国民党方面则对红军改编为三个师的人数又大加折扣:只能每师1万人,共3万人,且服从蒋介石的“一切命令”,政训人员和各级副职由政府派人;陕甘宁改为“地方行政区”,“直属所在各省”(《周恩来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的电报》(1937年3月10日)。);改编红军意味着“收抚”,因此,“不能设立总部”,对其高级干部 “如其愿出洋,则可由政府资送”(《蒋档》,文物图书——困勉记,卷41,1937年3月10日。)。最后,谈判未果。
自6月4日起至15日,国共第三次谈判在江西庐山展开。蒋介石的条件更加明确:置其要求中共起草的两党合作纲领于不顾,另外提出成立“国民革命同盟会”的主张,由“蒋为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企图从组织上将中共溶化在国民党内;“严厉拒绝”了自己在杭州会谈时的许多承诺,不再答应红军三个师以上设总司令部,只答应“三个师以上设政治训练处指挥之”(《中共中央关于与蒋介石第二次谈判情况向共产国际的报告》(1937年6月17日)。);“请毛先生、朱先生出洋”,陕甘宁边区政府则由国民政府“派正的官长(可由共方推择中央方面的人),边区自己推举副的”。政治科学的一个铁律是“组成社会的各团体之间必须存在某种利益上的相互适应性”。(〔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9—10页。)尽管蒋对于中共的方针是“经济从宽,政治次之,军事必严定限制”,而中共也察觉到蒋介石虽一再设限,但可逐渐突破(《蒋档》,文物图书——困勉记,卷42,1937年6月1日。)。国民政府接济红军的补给系由1937年3月开始。在国共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对于一时无法接受的让步条件,中共也取婉拒或另谋对策的方式以应对。蒋介石也很清楚,如果谈判破裂,中共必将加强与各地方实力派的进一步联盟以抗蒋,因此,只能采行“拖延”战术。有学者认为:或许,蒋介石总是显得“条件反复”的原因即在于此(参见周美华:《中国抗日政策的形成——从九一八到七七》,第327页。)。但无论怎样看,建立以两党、两军政治合作的政治共同体已实属必然。中共也准备在7月中发表宣言,其内容包括:如蒋介石同意红军三个师之上设立总的军事指导部,主持人选不变,“红军即待其名义发表改编。否则于8月1日自行宣布改编,采用国民革命军暂编军、师名义”;陕甘宁边区的民主选举也将在7日内自动实行,并自设军事指挥部。正如中共所预料,华北军情很快变得极度危急。7月14日,中共中央宣示红军主力“十天内准备完毕,待令出去,同意担任平绥线国防”,并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蒋介石本人。而蒋介石总想把共产党合法化这一点抹杀掉,并再一次否认曾答应过的红军“三个师以上的政治机关可以代行指挥权”的承诺。
此期间,国共第四次谈判展开。谈判中,蒋介石大致接受了中共的要求,但唯不肯发表国共合作宣言公开承认中共的合法性地位;且只允红军三个师,管理直属行营,三个师参谋长由南京派遣;而政治部主任只能转达人事、指挥,可以周恩来为主任、毛泽东为副主任。对此,周恩来当即严辞拒绝,决定采取“不再与谈之方针”。(《洛甫、毛泽东致周恩来、博古、林伯渠的电报》(1937年7月20日))。随即,中共中央决定:红军将于8月1日自行宣布改编。就在中共中央作出决定的同一天,蒋介石勉强同意红军改编。7月28日,中共中央领导人请蒋鼎文转告蒋介石:“红军8月15日编好”,“三个师四万五千人,另地方一[万]计”(《洛甫、毛泽东致周恩来、博古、林伯渠的电报》(1937年7月28日)。)。
国共第五次谈判是在8月1日后,与国防会议同时进行。经过谈判,中共实际上取得政治合法性地位。8月18日,蒋介石发表宣言,同意在陕甘改编的红军为八路军,允许红军设立总指挥部,并任命朱德和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22日,正式发表)。然而,问题却不那么简单,毛泽东对于蒋介石不肯立即发表公开宣言,却又要红军开赴华北前线而感到担忧。为此,中共中央对于红军出师陕甘的安排极为谨慎,坚拒了蒋介石提出的以李秉中为第18集团军政治部主任的指派。
总之,中共在红军陕甘改编问题上作出了重大政治妥协,遵从了道义逻辑中携手共进的必须规则,同时也秉持了民族独立解放运动的政治责任,实现了红军陕甘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的义举。这无论在道义逻辑上或者是政治责任上,都是无可指责的。
(二)在政治共同体必须遵从的原则下红军自主改编达成入序正当化
红军改编是在未得到蒋介石许可的情势下由中共自主决定的。是时,驻陕甘宁苏区的红一方面军、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陕北红军、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等部,总兵力已达7.4万余人,拥有各类枪支4万余支(挺)。7月9日,中共中央通电全国,将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14日,中央军委主席团下令改组红军为国民革命军。8月7日,红军领导人计划拟将红一方面军第1、第15军团及陕南红军第74师,共1.55万人,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115师之第343旅、第344旅。陕南红军第74师改编为该师之炮、辎两营,均留陕北,多余徒手编出补充两旅;拟将红二方面军的第2军团、第6军团、陕北红军第28军、第27军及独立第1师、第2师、赤水警卫营、红军总部特务团之1个营、骑兵第1团,共约1.4万人,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120师之第358旅、第359旅。其中,原陕北红军第27军及赤水警卫营改编为该师辎、炮两营,陕北红军独立第2师改编为工兵营,独立第1师改编为特务营,均留陕北;拟将红四方面军第4军、第30军;陕北红军第29军;红一方面军第15军团骑兵第3团;陕甘宁之独立师所辖之第1团、第2团、第3团、第4团,共约1.3万余人,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129师之第385旅、第386旅。原红四方面军第30军及陕甘宁独立师所部改编为该师之工、炮、辎三个营,以原陕北红军第29军改为该师特务营,均留陕北。(《毛泽东关于红军到大同改编致彭德怀任弼时等电》(1937年8月7日))。22日,朱德、彭德怀宣布就职。25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发布改编命令,宣布: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红军前敌指挥部改名为第八路军总指挥部;总指挥为朱德,副总指挥为彭德怀,参谋长为叶剑英,副参谋长为左权;红军总政治部改为第八路军政治部,主任为任弼时,副主任为邓小平;下辖3个师6个旅15个团等和1个后方留守处,全军近4.6万人,各种枪4万余支(挺)。
为挽救华北危局,中共中央军委未待八路军改编就绪,即令第115师和120师3万余人挺进抗日前线。9月11日,八路军改称第18集团军,直隶军事委员会(1938年1月,改隶第二战区)。23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承认中共合法地位。至此,国共合作抗日的政治共同体正式形成。红军陕甘改编入序(国民革命军序列)出师抗日的壮举取得了合法性。28日,第129师(缺1个团)从陕甘出师,开往正太路南北地区(《毛泽东关于一二九师速开正太路南北地区致刘伯承等电》(1937年9月28日)。)。
(三)在政治共同体双方必须遵从的原则下采行红军组织结构上有限度的弱化
陕甘改编是红军组织结构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变。取消红军番号,采用与“国军”相一致的单一首长制,原有政治机关改为政训机构,这无疑是重大政治让步。红军“改名换帽”,红军指挥人员被授予了“国军”军衔等政治符号,接受国民政府的军饷,这一切均构成了对于红军组织体制的结构性考验。8月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师以上及独立行动之部队,组织军政委员会”(为党的秘密组织——笔者注),“指导全部的军事和政治及党的工作”。作为中共在该部队的最高军政领导机构,军政委员会分别受前方分会领导,向上级军政委员会和中共中央负责,在组织结构中的权力高于同级党委会。由于政治委员制度的取消,“各级政治部(处)主任,有代表同级军政委员会和上级党委指导同级党委会之责任”,“旅营两级由军政主要干部,组织特别小组”,连队的党支部“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五至七人组织之”(《中共中央关于成立前方军委分会及各师成立军政委员会的决定》(1937年8月1日)。)。军政委员会这一组织架构可以认定为是一种让步性的结构性调适,是一种为适应国共政治合作的一种过渡性的制度设计,而不应当将其看成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共产党的集体领导”的举措(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26页。)。总体来看,红军陕甘改编是在遵从国共合作的政治共同体原则下,在红军传统的政党动员型组织结构上作了较大的让步和调适。但是,这些让步与调适是有限度的、审慎的,并且是短期的可控制范围内的调适。
三、共存与竞逐:红军陕甘改编出师抗日的政治合作与政治竞争
(一)在政治共同体允许下实现红军陕甘改编抗日的规制的完善化
以往大多数国内外学者强调中共及其红军陕甘改编进入华北后发展较快的一面,而忽视了中共在指导出师红军中极其注重与国民党及其军队方面统战关系的一面,这也是造成这段历史研究中道义逻辑不够清晰的一个重要因素。政治科学和历史科学的研究表明:“数目颇众的人们基于对法律和权利的共同认识以及渴望参与彼此得益的交往,而聚合在一起。道德和谐互利互惠分别是政治共同体的两个方面”。红军陕甘改编出师抗日的真实历史应当是基本循着这种历史脉络而发展的,即中共遵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的国共合作这一政治共同体所允许的原则,在处理有关友党和友军关系时极其谨慎。
红军陕甘改编出师后,立即取得了与晋阎的良好合作关系。9月7日后,彭德怀与周恩来、徐向前与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会面,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维护政治合作的政策规制。毛泽东十分支持阎锡山所提出的“两军团结一致,用游击战争坚持抵抗日寇进攻之方针”,但同时告诫晋阎:“游击战争主要应处于敌之翼侧及后方”,“向着进入中心城市及要道之敌人,取四面包围袭击之姿势,不宜集中于五台山脉一区”;并强调游击战争“最主要的是紧密依靠乡村广大人民群众”。(毛泽东:《关于在山西进行游击战争的意见致彭雪枫电》(1937年10月23日))。10月27日,中共中央要求在被敌占领区域直接去动员群众,“反对统制民众运动的自杀政策”。(《周恩来刘少奇关于独立自主的动员与领导群众问题致任弼时等电》(1937年10月27日))。
阎锡山早就神往红军将领的军事指挥艺术,为此准备交10个团归八路军指挥。10月5日,徐向前受命赴陈长捷治下的国民党军第61军帮助指挥(参见《朱德、彭德怀关于派徐向前帮助陈长捷指挥事致林彪等电》(1937年10月4日)。)。到1938年2月,八路军在晋东指挥的国民党军共计7.5个师(参见《朱德关于组织领导野战司令部问题致毛泽东电》(1938年2月19日)。)。5月,毛泽东写了《论持久战》一文。随后,白崇禧将毛泽东的持久战概括为“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并转给蒋。中共方面的意见对蒋介石的战略决策应有影响(参见张玉法:《中华民国史稿(修订版)》,(台湾)联经事业出版公司,1998年,第378页。),成为日后正面战场抗日作战的重要方针。6月,国民党恢复了毛泽东等人的国民党党籍。7月,又邀请毛泽东等7人为国民参政员。11月25日,蒋介石于湖南衡山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在衡山办游击干部训练班,中共也派叶剑英率30余人参加班务,蒋介石兼任班主任,叶剑英任副教育长。在阎锡山的允许下,中共在山西组织领导的牺盟会及决死队发展较快。
中共为维护国共政治共同体关系所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也十分谨慎。例如,在敌占领区,“直接用共产党及八路军政治部名义,去动员群众”;“对于当地友军友党或其他政治团体,即联合他们,并在战委会名义下共同去动员”;建立抗日武装接受当地原政府领导;对于已溃散的当地政府,中共有责任改造其为抗日政权,并且隶属于国民政府的某省政府之下。由于中共善于武装民众,减租(战地免租)、减息、免税、增加工资等以改善人民生活,并建立抗日群团组织,以至于在一个时期内,敌后出现了由八路军向国民党省政府推荐行政人员、维持国民党地方行政系统的现象。
红军陕甘改编三四个月后,中共统战方针又有调整。1937年12月,受共产国际影响,中共改变了洛川会议对于国民党过度防范的方针。同年12月3日,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军队在战区政治工作的指示》,要求对友军态度应谦让、和气、诚恳,反对一切高傲、自大、谩骂以及足以引发反感的行为。12月6日,毛泽东等规定,八路军“无论在友军区域及敌人后方,均应执行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为基本方针”,“八路军应佩带符号,重新规定证章,凡无八路军此据者应一律取缔,并将规定告阎及通报友军及地方行政机关”,以利合作。贺龙部“有在岢岚银行所拿之五万元应即送还,并告以因一时款项未到暂时借用”,“征钱粮布等应即停止,应向当地政府借拨,准予筹还”。(《毛泽东等关于我军应坚决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及加强统战教育问题致朱德等电》(1937年12月6日))。
中共中央对于八路军执行统战政策的要求十分严厉。八路军将领决定:“十二月底停止扩兵突击”;而对于阎锡山“扩大新的部队”,“我们应加以帮助”;“对于地方政府中或地方绅士中某些阻止政府进步法令执行和破坏抗战团结的分子,尽量通过同盟及地方政府解决;即使是对于汉奸的处理,除特别情况下亦须交由行政机关处置。在山西政府权力所及地区,不应直接筹款与罚款”;“集中游击部队必须之粮,除合法接收富户完全自愿之捐助外,亦必须经过政府从合理负担去解决”。(《朱德、彭德怀、任弼时、邓小平关于减少磨擦巩固抗战团结问题致毛泽东等电》(1937年12月18日)。)12月20日,毛泽东再电朱德等,强调:“一切在统一与各部范围内工作,一切须取得阎之同意”《毛泽东关于华北我军应坚持统一战线政策的补充意见致朱德等电》(1937年12月20日)。24日,毛泽东指示:“在统一战线内,立即停止募捐筹粮的行动,已经错用的仓库存粮,须即归还,没收汉奸财产及处理汉奸,必须取得政府的同意”(毛泽东:《关于我军在友军区域内应坚持统一战线的原则致边区军政首长电》(1937年12月24日)。)。从以上规范八路军在敌前和敌后军政行为的电令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共在政治共同体中的合作诚意是极其坚定的,一旦发生过当行动,就会立即纠偏。
总之,抗战之初,中共在政治共同体中是竭力遵从道义原则的。毛泽东认为:“只要我们的友党能有和我们一样的诚意,加上全国人民的监督,这个合作是长久的”。
(二)在政治共同体允许下红军陕甘改编后财政和补给的自给化
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毕竟为中共及红军争得了一定利益。“国民政府开始向红军接济军饷”是“自1937年3月”开始的。然而,由于停止了“打土豪、分田地”,红军补给依然困难。8月17日,由于红军集中整补后“无钱买米”,毛泽东不得已亲电要求第二战区速备“八月份六十万及开拔费”和“皮衣、军械、弹药之补充”。同年9月,中共中央再次要求国民政府:应发给陕甘宁特区每月经费为15万元,另善后遣散费60万元(《中共中央关于要求国民党解决陕甘特区问题的指示》(1937年9月27日)。)。9月30日,洛甫、毛泽东、张国焘联名要求:必须“发棉衣服二万五千套以御天寒,否则人将冻死”。11月4日,中共中央领导人再次要求:立即发给“衣服费二十万元,九、十两月伙食费四十万元共六十万元”(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在1935—1938年(年谱)》,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第286页。)。在中共的不断催促下,1937年9月至1938年10月,国民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军费61.4万元。同年10月以后,增至100万元。(参见张玉法:《中华民国史稿(修订版)》,第313页。)
为什么红军陕甘改编后仍然坚持必须立足自给化呢?这是因为国民党方面答应的东西很多不能兑现。(《毛泽东关于在山西统一战线中进一步执行独立自主原则问题致周恩来朱德等电》(1937年11月15日))。1938年1月4日,朱德等发现:“平汉路及其以东地区,部队经费陷于极端困难”。1月17日,八路军高级将领在洛阳与蒋介石会面时,当面提出请求增加补给。但是,蒋介石均“敷衍未允”。这些表明,八路军依赖国民政府拨款的想法是靠不住的,必须实现自给化。由于经费紧缺,八路军官兵过着极清苦的日子:新兵没有衣服;冬季没有棉衣;士兵每月发1元钱的零用也时常不能保证;伙食费每人每月5元也不能发足。八路军各部各级干部之津贴数目大致为:师、旅级5元,团、营级4元,连级3元,排级2元,上士1.5元,战士1元。八路军领导人的津贴费与师级同。正是因为财政和补给十分艰难,所以早在1937年7月26日,朱德等已考虑到“向远方(指苏联——笔者注)征求意见,且请求接济,并须在国内处募捐”的问题。(《朱德、张浩、任弼时、关向应、彭德怀等致书记处及军委的电报》(1937年7月26日))。为此,八路军总部即部署取消苛捐杂税、田赋厘金,实行减租减息,没收汉奸财产分给抗日人民,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等。(《朱、彭、任以第18集团军军委分会名义发出关于八路军作战方针、任务及地域划分的训令》(1937年9月25日))。在战区内,则实行阎锡山的“合理负担”政策,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督促政府执行优待抗日军人条例。《前总关于动员组织群众发展游击战争的指示》(1937年9月25日)。1938年春后,八路军各部队开始“根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给养自筹”。在建立根据地的区域,“可征收救国公粮”;“没有建立根据地以前,即捐、借、指派、没收汉奸财物,不靠国民党发饷、发给养”。由于得不到公平待遇,在财经困难面前,唯自力更生别无他法。为此,中共自建银行,自发流通券,自立捐税达30余种。而蒋介石则不允许八路军财经自给,竟严令禁止中共冀南银行的设立。这就进一步坚定了中共财政和补给自给化的决心。
(三)在政治共同体允许下恢复红军组织内部结构最优化
一个组织越复杂,其制度化程度就越高。从上到下,隶属分明,职责不同,确保其成员效忠的能力就越强。(参见〔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16—17页。)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制度为中共在土地革命时期仿照苏俄政党动员型党控制度及政工制度所构建,为红军已实行了十年之久的核心制度,具有极强的动员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这一制度在红军陕甘改编时被削弱,代之以隶属多重的军政委员会和单一首长制度,并由此产生了政治工作削弱、军阀习气滋长等不良现象。时任总政治部组织部长的黄克诚向总政治部主任任弼时反映了这些问题,并建议恢复政治委员制度并开展反军阀主义倾向的斗争。1937年10月19日,朱德、彭德怀和任弼时向中共中央建议:在独立营以上执行党代表制度。(《关于恢复军队政治工作及执行党代表制的意见》(1937年10月19日))。22日,张闻天、毛泽东同意:“恢复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原有制度”(《洛甫、毛泽东关于恢复军队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制度致朱德等电》(1937年10月22日)。)。24日,八路军总部转发中共中央的决定,恢复了这两项原有制度。 10月10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在延安成立,以统一并加强前后方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主任为任弼时(因其在前方,由毛泽东代理),副主任为谭政。12月,为统一对外名义,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以八路军政治部名义出现,主任为任弼时,副主任为傅钟、谭政(1938年8月4日,王稼祥任总政治部主任兼代理八路军政治部主任,八路军原政治部改为野战政治部,主任傅钟,随八路军总部在前方工作)。为整顿骄傲和轻敌思想,毛泽东于10月17日和25日连续指出:“各部胜利之后,易生骄志”。果不其然,事态被毛言中。不久,第129师第386旅第771团由于轻敌,遭日军1个联队和200余骑兵袭击,伤亡30余人。事后,八路军将此电“发通令于全军”,以教育每一个战士。
四、限制与化解:红军陕甘改编抗日的政治规范与政治发展
(一)在政治共同体强势方禁止之外求得弱势方战略后方合法化
蒋介石应允红军出师陕甘后的后方留守编额为9500人,这个额度解决不了编余的2.8万红军的“生计”。对此,中共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在不触犯蒋介石所“禁止”的“规范”之下,着力展开了对于陕甘宁大后方的整合。1937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管辖范围为23个县。此外,宁夏的花马池(盐池县),陕西的神(木)府(谷)、关中等部分地区,归边区政府直接管辖,并为八路军的募补区。蒋介石在口头上承认了边区的合法性地位,却并不给予法理上的承认。为此,中共决不让步,对于由国民政府监察院副院长丁惟汾出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任及对红军派遣高级参谋的方案坚决进行抵制。9月中,蒋介石终于以“丁惟汾暂不到职,由林伯渠代理”而妥协。27日,中共继续要求国民党承认陕甘宁特区民选制度、以林伯渠为行政长官、张国焘为副长官、设行政5个厅及保安司令部、保安队编9500人等问题(《中共中央关于要求国民党解决陕甘宁特区问题的指示》(1937年9月27日)。)。但蒋介石坚持不让行政院正式通过“以丁惟汾为陕甘宁边区行政长官,林伯渠为副长官,在丁惟汾未到任前由林代理”的任命(江苏省历史学会编:《抗日战争史事探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67页。)。此事不了了之。11月4日,中共又提出:边区名称改“特别区”,博古、董必武可不列入边区领导人之列,“改以陈正人、习仲勋代”(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在1935—1938年(年谱)》,第286页。)。由于陕甘宁边区留守兵力的配置不受国民党禁止之列,为建设可靠后方,中共下足了功夫。红军陕甘改编出师的同时,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在延安成立,统一指挥陕甘宁边区留守部队,主任为萧劲光,下辖东、西两个留守处(参见《关于陕北红军改编和各部驻防地区等问题给各部的指示》(1937年10月2日)。)。10月,留守八路军扩充2500人(至1938年10月,留守部队达2万人)。8月15日,陕甘宁省军事部改编为保安司令部。保安队由陕甘宁边区的地方红军和游击队编成,约5000余人;10月,又充实了5000人。1938年10月4日,又“将原西北保卫局合并于保安司令部,在延安成立公安局;建立3000—4000人的自卫军”。自卫军成为不脱产的人民武装。同月,自卫军扩大至2万人。陕甘宁边区东靠黄河,北起长城,西接六盘山脉,成为红军陕甘改编出师后的中共战略大后方和中共局部执政的中心。
(二)在政治共同体强势方禁止之外求得弱势方行动方向自主化
在战时国共合作这一政治共同体中,国民党极具强势,是国内最大的党派群体和军人利益群体。战时总兵力最高时达近600万人(参见田玄:《中华民国军事制度研究》(白皮书)(首批教育部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代码03JZD009),第155页。)。相比之下,中共处于弱小和劣势。如直接投入正面战场,很可能经一两次战役就伤亡殆尽。中共不是不希望红军直赴正面战场打胜仗,而是苦于兵力太少、打不起这个仗。实际上,红军出师后,一部分主力还是直接上了正面战场。例如,1937年九十月间,八路军配合国民党军进行的平型关战斗、忻口战役等即属于正面战场作战。(参见《毛泽东关于与阎锡山商谈贺师防地问题致朱德等电》(1937年9月18日))。加之国共两党两军政党形态及意识形态的截然不同,中共中央没有理由不对国民党方面加以一定的防范。因此,红军出师后唯一的选择就是毛泽东的既定方针——展开于敌之翼侧,配合国民党军正面战线开展游击运动作战。
红军陕甘改编后出师方向是经过几次转换才最终确定的。中共中央有关出师方向的最初设计是:“主力出去后集中作战,不得分散”,“担任绥远方面之一线”。8月4日,红军将领认为:红军出动后应“开赴察、绥、晋三角地区,发展察热冀的游击战争”。(《朱德、周恩来、博古、林伯渠、彭德怀、任弼时致洛甫、毛泽东的电报》(1937年8月4日)。)次日,张闻天、毛泽东电复:红军作战地区应为 “冀察晋绥四省交界地区”,即“四角地区”,(《洛甫、毛泽东致朱德、周恩来、博古、林伯渠、彭德怀、任弼时电》,1937年8月5日。)“向着沿平绥路西进及沿平汉路南进之敌作侧面的袭击战”。
山西是华北战略全局中万众瞩目的焦点。9月13日,日军侵占大同,企图会攻太原。红军如按原计划集中于以恒山山脉为中心的晋察冀绥四省交界地区,势必陷入被动。有鉴于此,毛泽东再度调整出师红军发展方向:以第115师位于晋东北,以五台为活动重心,不利时改以太行山脉为活动区;以第120师位于晋西北,以管涔山脉及吕梁山脉之北部为活动地区;以第129师位于晋西南,以太岳山脉为活动地区(《毛泽东关于调整八路军各师活动地区致朱德等电》(1937年9月16日)。),或于适当时机进至吕梁山脉活动,第115师即时进入恒山山脉南段,展开于晋东南之太行、太岳山脉中。9月18日,阎锡山希望以八路军会合晋绥一个集团军,在五台山脉周围建立根据地(《彭雪枫关于与阎锡山商谈共同坚持五台山事给毛泽东的报告》(1937年9月18日)。)。次日,毛泽东明确指出:“五台、定襄、盂县地域狭小,无持久可能。”(《毛泽东关于贺师应赴晋西北问题致彭德怀电》(1937年9月19日)。)9月20日后,中共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将3个师分散部署在山西四角:第115师除留一部兵力在晋东北的恒山和五台山地区外,主力转至晋西南吕梁山区;第120师除留一部在晋察冀边区外,主力部署在晋西北管涔山区;第129师活动在晋东南太行山区。这一部署,可使八路军在战略上处于日军侧翼的机动地位,形成晋察冀、晋东南、晋西南和晋西北四区,对进占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的日军取四面包围态势。(参见《彭德怀关于与阎锡山谈话情况给毛泽东的报告》(1937年9月20日)。)11月间,国民党军大部分退守黄河以南。自此,在山西以至于整个华北,以八路军为主的敌后游击战争开始占据主要地位。由于红军陕甘改编出师战略方向选择的正确,红军创造了以小打大、以弱胜强的奇迹,“华北抗战由混战转为坚持局面”(《朱德在前总直属队干部会上的报告》(记录稿),1938年7月3日。),“敌人的后方就有了我们的队伍”《朱德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谈话会上发言记录》(1938年8月11日)。。进入9月下旬以后,“红军地位已成了神奇古怪的东西”,“特别是晋军有专靠红军吃饭的样子”(《朱德、彭德怀致毛泽东并告林、聂电》(1937年9月26日)。)。由于行动方向的正确,11月以后,第115师进入冀鲁豫平原,第129师和第120师分别进至冀鲁平原和冀中平原,而山西地区的第120师和第115师又分别向北进至绥远的大青山区和河北北部以及东北部。上述东进和北进的八路军先后又建立了冀鲁豫、冀鲁边、冀中、平北、冀东和大青山等根据地。在敌后,当友军争相退去的时候,八路军3个师则反而伸向敌人后方,开辟了新战场。这一切均首先得益于中共对于红军陕甘改编后出师方向上的正确指导。
(三)在政治共同体强势方禁止之外求得弱势方战略发展最大化
现代人类学理论认为:“有效的社会组织对于和平艺术的关系与冲突艺术的关系,几乎是绝对的,不论你指的是文明社会还是亚文明社会。战争的胜利依靠协同作战和整齐划一,而两者都需要指挥和纪律。”(Harry Holbert Turney High,Pnimitirs War columbia,S.C.,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nes,1949,pp.235-236.)而中共中央指导红军陕甘改编出师敌后之所以迅速取得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内外各阶层的广泛赞颂,就是源于中共领导人高超的战略指导,以及红军有效的组织和纪律。正如任弼时指出:因为“一种弱国劣势兵器的军队与优势兵器的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军队作战,单纯采取正面防堵、依靠坚固阵地与敌对战是不适宜的”,应当“利用山西有利的地形和群众条件”,“组织和武装广大的民众开展广泛的民众游击战”(《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38页。)。也正如西方某政治学家所述,中国的抗战仅有劣势武器装备作为抵挡,因此需要动员和组织起来的政治力量来弥补武力的劣势,这种动员和组织起来的政治力量就是“复杂社会里的政治共同体依赖于该社会政治组织”的力量。(〔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11、12页。)总之,中共领导的抗战必须是动员起来的、有亿万民众参加的并与政府结合起来的广泛、持久的抗日游击战争。关于这种抗战模式的描述话语有:“坚决打到底,一直打到最后一个人一根枪还要再打”;“但怎么样打呢”,“就是要活打,不要死打”(毛泽东:《目前的时局——在陕公开学典礼会上的讲演》(1937年11月1日),《新中华报》1937年11月4日。);“因为我们组织好了的队伍不很多,如果我们拿这点队伍去进行正规战,那是极有限的力量”,“而我们被消耗了,人家是不补充我们的,并还不许我们组织新部队”(刘少奇:《六年敌后工作经验的报告》(1943年3月)。);“以几万红军去同几十万日军硬拼”,“这正是蒋介石求之不得的”;“就是要插杨柳,让老母鸡下蛋”;“大的游击队”与“小的游击队繁殖”(《聂荣臻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洛川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37年8月)。);等等。朱德在事隔近7年后回溯认为:“我们到华北去,一般的执行了毛主席的游击战争的军事方针,但是运动战的思想没有完全放弃,没有用游击战向各方面去发展。”彭德怀也说过:“这一道理,在今天看来,这是极平常简单的,是很容易的,但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事。”在持久抗战中首先壮大本身是国共合作抗日政治共同体道义逻辑之所必需。八路军正是采行了中共“坚决实行依靠民众的游击战争总方针”,才创造了难以想象的“华北抗战中光荣的战绩”(《毛泽东关于华北作战战略补充意见》(1937年10月6日)。)。
华北战场由国民党领导的正规战转变为中共取得领导地位的游击战是历史的选择。中共为了政治共同体道义而遵从“仍以取得南京及阎的同意与接济下,布置华北游击战”(《周恩来关于与卫立煌黄绍竑商讨坚持华北游击战争问题致毛泽东等电》(1937年11月13日)。)是历史真实。国民党之所以丧失山西敌后抗战领导权,一个主要因素是无法真正发动群众开展有效的敌后游击战争。(参见《任弼时关于山西群众武装和牺盟会及政权情况向毛泽东洛甫的报告》(1937年11月6日)。)依靠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指导在敌后发展壮大游击武装,本应不受政治共同体所“禁止”之列。为此,1937年12月后,八路军在前方和敌后的部队已“扩大十二个新团”,“每团二千人计”,并不靠国民党发饷而自己筹集供给之。
现代政治科学研究发现:一个已适应环境变化并已经历了一次或数次基本职能变化的组织,其制度化程度比起那些没有经历这些变化的组织要高出一筹,而制度化能使组织免于仅仅充当一个达到某项特定目的工具。(Philip Selznick’s small classic,Leadership in Administrction New York,Harper and Rom,1957,pp.5ff.)红军陕甘改编抗日后之所以不断在敌后得到发展壮大,正是由中共动员型政党职能的严密组织特性及其高度的适应性组织特性所决定的。只有这种类型和结构的政党组织,才能在艰难困苦中,达成一般资产阶级政见认同型政党难以达成的政治目标,并使其原组织进入新的发展状况。红军陕甘改编抗日以及其凸显的游击运动战绩效也给国共两党合作的政治共同体带来了极大的政治生机。出师部队深入敌后,先是依托五大山脉创建抗日根据地,尔后进一步向冀、鲁、豫平原发展,完成了在华北的战略展开。至1938年底,八路军先后建立了晋察冀军区,初步开辟了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初步建立了冀鲁边平原等敌后抗日根据地。自1937年9月20日至1938年6月20日,八路军共进行大小战斗638次,伤亡敌军34734人,俘日军254人,伪军1988人,伪军反正3300人。而八路军第一年伤亡总数为25986人。自1937年9月至1938年10月,八路军由改编初期的不足4.6万人,发展至15.6万余人。八路军的上述成就都源自中共在战略发展问题上远见卓识的领导。
现代政治科学研究表明:“组织的领导和成员如果珍视组织本身的利益,组织就能撇开它在特定时期所完成的特定职能,开创出自身的生命力。这样,组织就超越了其功能的束缚”,“当组织面临变化的环境时,它若想生存就必须减弱它对最初职责的承诺。当组织趋于成熟时,它就‘不拘泥’于自己的一套”。(〔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15页。)虽然国共双方经过政治谈判组织了一个政治共同体,但由于并没有建立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组织构架以主持公平正义,因此,在国共双方的政治博弈中,没有“裁判员”来评判功过是非。有证据表明,蒋介石从未放松对于中共的限制政策,即使是在国共合作最好的战时初期也不例外。此后,由于忧虑八路军的快速崛起,蒋介石对于中共的防范日渐明显。而“解散游击队即取消游击战争”,是“关系民族生死存亡问题”,是“抗日统一战线中最后的一道防线,超过这道防线将成为无原则的统一了”(《刘伯承等关于我们对国民党提出取消游击队的政策致朱德等电》(1937年12月23日)。)。因此,中共中央的道义逻辑是正确的。要既统一,又独立,不能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如果要求国民党‘一切’都要‘经过’”中共同意,“是做不到的,滑稽的”。如果想把中共所要做的“一切”均事先取得国民党同意,“那末,它不同意怎么办”?只有靠中共“把人民动员和组织起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才能在抗战中涌现,滋长、生息、培养、发育起来。”《任弼时选集》,第159页。中共在领导敌后抗日游击战争中越打越大,无疑尽到了其在民族危亡中应尽的最大的政治责任。试问,究竟其何责之有?其何罪之有?中共将以己为主体的弱小的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转变为不断发展壮大并且占据主导地位的辽阔战场,这一事实是无可求全责备的。
五、结论
在红军陕甘改编抗日过程中,中共中央千般努力却历经波折,唯有等日本进一步扩大对华侵略战争,才促成国共两党必须先搁置政治对抗而“暂时妥协”,并终于结成双方在一致抗日的政治旗帜下的政治共同体模式。社会文化中有足够的信任就会“增加在全社会人们心中普遍存在的相互信任”(Bertrand de Jouvenel, Sovereigty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3,p.123.)。相反,社会文化中缺乏信任,将给公共制度的建立带来极大的阻碍。(〔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411页。)共同体的“信任”问题,简言之即道义逻辑中必须遵从的公共道德原则以及何为允许的、何为禁止的问题。“国共双方需要相互妥协,寻求共同国家利益”、“国共合作需建立互信机制与沟通渠道”(刘大禹:《从皖南事变前后看国共合作的困境》,《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2期。)的观点没有错。但是,应当注意的问题在于:政治共同体中不同利益群体(集团)的地位是有差异的,其中强势地位者起决定性作用。强势方如能“柔和、缓解并重新调整这种权力,从而使某一种起支配作用的社会势力与共同体中的其他社会势力相适应”,(〔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9页。)这才是政治共同体良性互动之锁钥。而蒋介石之一切不良政策及其作为均出于其一身,这是不争之事实。因此追溯国共双方政治责任时,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也不能不分清政治共同体对立双方的主次地位、主次权利、主次政治责任方,否则将与政治科学学理相悖,也极不公平公正。至此,也可以站在政治科学的更高视角来讨论并引用卢梭这样一句话:“最强者并非永远能保持其主人的地位,除非他将力量化为正义,将服从化为责任”。民国政府在转型社会初期的体制类型基本上是一个军人与官僚联合型的军人干政主义性质的政体。作为军人领袖的蒋介石极善于运用军事手段解决一切问题,却不太善于政治方式运作,不愿意开放政治民主,对于任何政治改革均极尽避讳之能事。由蒋实际控制的民国政府是一个缺失现代政治制度真谛和权威的弱政府。用现代政治科学术语来衡量的话,“一个缺乏权威的弱政府是不能履行其职能的,同时它还是一个不道德的政府”(〔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26页。)。这一话语也道破了战时中国政治共同体难以实现内部良性互动的基本原因。总起来看,可以说,在红军改编出师后的“第一期”抗战中,中共毫无疑义地遵从了国共合作抗日这一政治共同体中应有的道义逻辑,并且担当起了全民族抗战尤其是敌后游击战争的神圣政治责任,其忍辱负重天地可见,其卓绝功绩青史为证。因此,必须还其一个历史公道。(本文作者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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