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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第三次全会(2001年7月20日)

发布时间:2013-06-27 08:08:30 审稿: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办公室 浏览:17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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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 记者裴智勇报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1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997—200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社会治安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扎扎实实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罗干说,10年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科学地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维护社会治安的实践经验作出的重要决策。10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扎扎实实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要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加强治安防范,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的建设,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把“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标准。

  罗干指出,当前各地开展的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对“严打”整治斗争进行一次自查,认真总结分析前段时间的“严打”整治斗争的情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坚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决心,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继续投身于“严打”整治斗争之中,不断夺取新的更大的胜利。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积极性。要依法从重从快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特别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要继续排查治安混乱的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出一批,整治好一批,促进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中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严打”整治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加大经费投入。各地也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大力支持“严打”整治斗争,确保“严打”整治斗争健康顺利进行。

  罗干指出,要认真总结“严打”整治斗争的经验,找出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的作用。要把“治乱”和“治瘫”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要切实加强各级综治组织,特别是基层综治、政法组织建设,确保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要扎实有效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广泛深入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多渠道解决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证群防群治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强化社会防范和控制,堵塞产生犯罪的漏洞,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倡导“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韩杼滨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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