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六大总结分析了乡村的情况,对如何开展乡村革命作了系统的基本正确的决策。统一了全党在农民土地问题上的一些认识,它的贯彻促进了各地农民运动的发展。但是限于主客观原因,也存在着照搬苏俄模式坚持城市中心论、土地国有等左的成分以及个别政策不明确等不足。
关键词:中共六大;乡村革命;土地问题;农民运动
中共六大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最重要的一次党代会,它确定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形势、任务、动力、前途等重大理论问题,确定了各方面的路线方针策略,有力地促进了中国革命的进程。以前学者没有考察过六大关于乡村革命的系统决策,笔者在此简单分析一下六大关于乡村革命方面的探索。
一、六大召开前夕乡村农民运动概况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迅速作出领导土地革命的决策。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反革命政变后,7月20日中国共产党就发出了《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目前农民运动总策略》,指出“中国革命进到一个新阶段——土地革命的阶段。”[1]并深入分析了当时中国农民运动的情况,指出“党在农民中的组织,过去是没有能够相当的尽其领导责任的”[2],今后党要坚决地站在土地革命立场,领导农民进行武装斗争,夺取政权。不久又决定在湘鄂粤赣4省发动秋收起义。八一南昌起义制定了《农民解放条例》,但没有执行。八七会议批评了大革命后期陈独秀为首的中央害怕破坏统一战线,没有积极支持和领导农民运动、解决土地问题的错误[3]。制定了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通过了《最近农民斗争议决案》,决定开展农民的总暴动。
土地革命的方针确定后,各地爆发了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起义。早在1927年4月,彭湃就领导了海陆丰起义,大革命失败后,9月和10月又发动两次海陆丰起义,建立了海陆丰根据地。八七会议后,毛泽东领导了秋收起义,10月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其他各地较大的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起义也有十几处,出现了“工农武装割据”的局面。据统计,六大前党在农村中领导的暴动约有九十四次,参加斗争的群众有三十四万多人(两广的数字未计入)。其中,有二十六处成立了县苏维埃,三十一处成立了乡苏维埃。此外,还有许多自发斗争[4]。
但1927年11月,中央出现了罗明纳兹和瞿秋白的“左”倾盲动错误,认为革命形势不断高涨,提出没收企业归工人,杀尽地主豪绅的“左”的政策,不顾条件地举行工人罢工和农民起义,致使许多地区的工人和农民运动遭受挫折。1928年2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九次扩大会上通过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对中国革命的形势和性质做了正确分析,为中共六大定下了基调。4月28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这个决议,涉及中国革命性质、形势、城市和农村工作等问题,为六大的召开做了积极准备。30日中共发表通告,承认党内存在“左”倾盲动错误,指出了要做“争取群众的工作,建立城市乡村的群众组织,以及巩固并健全党的组织,以与白色恐怖奋斗,是最重要的工作,是斗争胜利的必须条件,亦就是准备工农总暴动的胜利之必须条件。”[5]但对错误的认识并不彻底。另外,八七会议后,农民暴动在取得一些成功的同时,还存在着对群众的政治宣传、教育和日常组织工作注意不够,侧重利用“土匪”枪会组织,农村的党组织不巩固,仅形成军事割据,但没有发动群众和建立政权,农村党急需改造等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联(共)的帮助下在莫斯科召开的六大,开始初步解决乡村革命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二、六大分析了乡村形势,确定了乡村革命的策略方针
六大认为中国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权革命,革命形势的高潮还没到来,根据这样的国情,对乡村革命的必要性、基本情况、采取的政策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作出了比较科学的决策。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各项决议案中,尤其是《政治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农民运动决议案》中,现试析如下。
1.强调乡村革命的必要性。
六大对当时乡村农民所受的剥削压迫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农民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乡村中的阶级矛盾越加利害,农民群众生活日益困苦,农民运动有更深入更高的要求与更剧烈的斗争。六大通过分析农民的种类和土地关系揭示了农民受剥削的本质和现实,指出中国是半封建的小农式的农业经济,中国大部分耕地,尤其肥沃的土地是集中在地主阶级的手里,其余的土地属于农民(富农,中农,小农及最小农)。由于土地日益集中而农民受地主束缚越发利害。认为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关系是土地问题的中心,土地所有制度问题是中国土地关系的根本问题。土地使用关系上的剥削,成为剥削农民的主要的根本的方式。农民受封建式和资产阶级式两种混合方式的剥削。小地主剥削格外厉害,军阀课税等于收租,军阀实行一种封建式的军事徭役。另外,高利贷与商业资本也对农民剥削得很厉害。帝国主义与中国的地主和商业高利贷资本相勾结,参与对农民的剥削。并且,各地在大革命期间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已经在被取消且增加苛捐[6],这更加重了农民的困苦。而“资产阶级式的改良方法不能解决土地问题,并没有空余土地可以对富农佃农略略让步,因为中国的小地主是占极大的优势,而小地主是甚至于减租都不能接受的”,因此六大提出中国农民必须推翻地主,推翻帝国主义,然后才能得到解放。忽视农民的革命作用是危险的倾向[7]。
从六大决议中也可看出对于乡村革命的重视程度。六大提出的推翻帝国主义、土地革命、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的政权三大任务中,两个任务是与乡村革命紧密相关的。“基本没有多大错误”[8]的党的十大政纲中,就有“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耕地归农”,“改善兵士生活,发给兵士土地和工作”,“取消一切政府军阀地方的税捐,实行统一累进税”[9]等4条是农民问题。还规定了党在农民运动和苏维埃运动(当时苏维埃政权主要是在农村建立的)[10]中的主要任务。
2.总结近期乡村革命的开展情况。
六大分析了过去农民运动的教训。指出大革命后期中央没有执行共产国际的指示,忽视土地革命不去武装工农,放弃了无产阶级的领导权。认为八七会议的土地问题不彻底。“对土地问题没弄清楚”。南昌起义是“含有土地革命意义的反抗”[11],是土地革命不坚决,没有与农民运动联合起来,没有武装农民。称赞秋收起义争取了群众,扩大了党在乡村的影响,“将土地革命的口号渗入了广泛的农民群众的意识之中”,对其他地区起了模范榜样作用。但是六大当时还没认识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因此指出不能机械运用秋收起义的模式,强调秋收暴动政策机械的应用,会引发有些地方玩弄暴动和军事冒险的行动。
对当时乡村革命开展的形势进行了理论总结。认为中国革命运动发展的速度是不平衡的。工农发展、革命运动发展不平衡,工人运动发展发动快和早,农民运动慢和晚,致使无产阶级没有得到农民的援助导致失败。六大认为当时特别显著的情形是农民运动的带地方性与不平衡。地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发展差距很大。南方的广东、湖南、湖北等已经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了推翻豪绅地主政权、分配土地的革命,北方还好多是农民自发的斗争尝试,或者是大刀会等帮会组织的传统的农民斗争。工农运动曾遭受很大损失,现时还没有广泛的群众革命高潮。乡村中阶级斗争正在深入,农民运动在高涨,范围也越来越广。南方各省已经建立起苏维埃政权的根据地及其少数工农革命军,将成为新的高潮的重要成份[12]。
3.制定开展乡村革命的具体措施。
六大对乡村革命的决策具有系统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乡村革命的目标和斗争的内容。六大认为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内容,“斗争的主要的目标,是要推翻地主的封建式的剥削和统治,力争乡村社会制度的完全民权主义化”,农民的斗争是要求得到土地[13]。认为土地斗争是无地的、地少的农民与独占土地的阶级之间互争土地的斗争,客观上是争资本主义发展的斗争。农民革命斗争的主要内容是反对地主,军阀实际是最大地主。农民还要反对半地主的富农。农民要力争脱离商业高利贷资本的压迫。还要反对与地主和商业高利贷资本相勾结的帝国主义。由于全国的各地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各地农民斗争的内容也有差别。在中国南部与中部无地农民占乡村人口的大多数,革命主要是反对地主阶级,夺取土地与夺取政权。在河南、山东、直隶、满洲等北部农村中则主要为有田小自耕农,革命主要是反对苛捐杂税和打倒军阀政权,佃农夺取地主土地的斗争,自耕农保持实际的土地所有权的斗争。
第二,建立乡村农民群众统一战线。六大批判了机会主义和盲动主义,认为革命处于低潮,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党在农村的主要策略是建立绝对大多数被残余封建势力剥削的农民群众的统一战线,主要包括雇农和中农。六大分析了乡村中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制定了不同的策略。认为随着农民运动的深入发展,乡村阶级矛盾愈发暴露出来。雇农、贫农与富农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到了暴动胜利,平分土地的时候。认为大革命失败后,民族资产阶级背叛了革命,认为中国资产阶级民权革命必须反对民族资产阶级才能胜利,革命动力只有工农。对于小资产阶级,认为上层叛变革命,中下层动摇分化到第三党去,党内的小资产阶级存在封建性的危险[14]。对于乡村统一战线,六大坚持无产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革命。认为共产党要与第三党争夺农民运动的领导权,政权建设、革命开展要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认为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用武装暴动的方法,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和地主军阀及资产阶级国民党的政权,建立苏维埃的工农民权独裁制,然后才能够解决土地革命和反帝国主义两大任务[15],才能使土地革命的社会主义前途的实现成为可能。认为在“阶级斗争激烈的分化过程之中,彻底的土地革命的过程之中,对于无产阶级,在总的中国革命战线之内最靠得住的同盟者只有农民。”[16]雇农与贫农,是党在农村中的基础。要组织雇农提出明显的政纲,并领导他们开展阶级斗争,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中的急要的任务。对贫农半无产阶级尤其要重视。贫农是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其力量是很大很有势力的,党要使他们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加入革命,但要注意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并需要在农民组织中,巩固贫农与雇农的思想上和组织上的领导。同时要反对农民中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和均财产的农民社会主义思想。要特别注意贫农中的工作,防止富农夺取领导权。要加强工农联盟,认为工人阶级在农民中领导的巩固,是土地革命胜利的先决条件。正确处理农民和工人阶级的关系,反对轻视城市无产阶级的领导。认为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联合中农是保证土地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六大认为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的政纲,必能得到广大的中农群众的拥护。在中农占多数的地方不能强施“平分土地”,应赞助平分土地的口号同时应加以批评。注意不能伤害中农利益。对于富农六大主张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策略。认为富农在农民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常常表现消极,中立,或仇视的态度,最后往往更快地走入反革命的营垒。富农通常以残酷的形式来剥削佃农,或以高利贷来剥削一切贫农。党应当预见到农民必然继续分化与富农的走入反革命营垒也不可免,应当准备好对策。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对于投入反革命阵营的富农,反富农的斗争应与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同时进行。而对于具有革命性的富农则“吸收富农于一般农民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之内”。富农如果不妨碍贫农雇农斗争,“党不应该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使其更快的转入反革命方面去而变成革命的积极的仇敌。”党在目前阶段中的任务,应该使富农保持中立,来减少敌人的力量。但注意贫农与雇农的斗争应同时进行,决不能因联合战线而对富农有所让步[17]。既要联合小资产阶级富农反对一切反动势力,又要领导劳动者反对包括富农在内的一切剥削者[18]。
第三,军事上发展农民游击战争,建立发展革命军——红军。这是革命运动正确的理论基础[19]。六大对游击战争做了全面阐述。认为游击战争将成主要斗争的方式,弱点是散漫和缺乏与群众的联系,存在毁灭城市和乡村的无目的的烧杀倾向。因此党必须用适当的策略来积极领导,使其更有组织性和与群众更亲密的联系。游击战争发展到地方暴动时,要赞助游击战争深入发展。要团结引导农民成为有组织的斗争,自觉的创立苏维埃政权和实现土地革命。同时还要联结乡村中的农民运动和城市中工人阶级的斗争。认为在游击区域建立工农革命军,这是可能和必要的,这是党在农民运动中,所应特别注意的中心问题。游击战争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农民斗争的口号,发动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到革命斗争的战线上来,建立红军,削弱反动派的力量。工农革命军的发展是新的革命高潮到来的动力之一。要夺取、发展、巩固新的区域,并最大限度地发展其正式的工农革命军——红军。为了提高士兵革命积极性,苏维埃政府还需要将国有土地的一部分作为移民垦殖之用,分配给工农军的士兵,满足其经济需要。第四,经济上彻底地实行土地问题的党纲,取消苛捐杂税,实行合理的经济政策。六大改正“没收一切土地”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和公共土地,交由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分配给无地及少地农民使用。认为苏维埃政权巩固后应当实现土地国有,土地国有是消灭国内最后的封建遗迹的最坚决最彻底的方法。领导农民抗税抗租抗债和减租,废除高利贷的借约,销毁豪绅政府的一切田契、剥削农民的契约。取消一切捐税、包办税则制和厘金,规定单一的农业经济累进税。苏维埃政权帮助发展农业经济:“A.办理土地工程;B.改良扩充水利;C.防御天灾;D.国家办理移民事业;E.国家由农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经手办现低利借贷;F.组织消费及生产的合作办;G.统一币制统一度量衡。”[20]苏维埃政府经营管理一切森林河道,保存发展商业的货物交易,反对均分小资产阶级财产的倾向。六大对乡村经济建设做了一个合理规划。
第五,政权组织上建立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政权,坚持无产阶级领导,工人、农民、士兵为主要组成部分,团结各阶层推动农民运动。六大主张“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一切乡村的政治的经济的处置都应集中于苏维埃。”[21]引进广大群众参加管理政事。暴动时农民协会是领导广大群众暴动的执行机关,胜利后,要变成苏维埃新政权的中心骨干。农民妇女是斗争着的农民中最勇敢的一部分,党要认定农民妇女是最积极的革命的参加者,而尽量的吸收到一切农民的革命组织中来,尤其是农民协会及苏维埃。重视发挥青年在农民运动中之作用,应吸收青年农民积极参加农协及苏维埃。发展乡村组织,乡村中主要有农民协会,农民委员会,农民的秘密结社等组织,应尽量扩大并巩固农民协会的组织。农民协会的组织,必须尽可能的民主化,极力纠正以党来委派农协委员的办法,使农协成为真正的群众的组织。共产党要巩固无产阶级在农民组织中的指导作用。党必须加强在农会的领导,要让在乡村中最有威信的党员加入农会的指导机关,以防止农会变成农民党。
第六,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对于乡村党的组织情况,周恩来在1928年6月30日的《组织报告》中做了较好的分析:在党员中,农民占多数,占17.6%,与工人数量之比为8:1。从领导阶层的成份看,农民也占了一定比例,省委指导机关中,农民占14%,常务委员会中,农民占7%。党的组织发展“以农村为中心,矿山、铁路、城市比较少。”“在地域上、数量上失了无产阶级的中心地位。”“各地各县发展于乡村,不发展于城市,而乡村中又常常有所谓共产村或反动村。”可见,加强对农民党员的教育、改造党、使党无产阶级化是非常迫切重要的。周恩来等在发言中认为:“农民的意识反映到党的组织上来”。“农民本是保守性的,但是农民失业的流氓,加上了流氓性,所以他们是破坏一切的。”这会影响党组织。所以“吸收工农分子,同时我们反对形式主义,不教育工农分子。”“工农同志一定要在工作中学得经验和理论。”[22]六大也指出党的组织的危险现象之一就是“党的工人成分减少,农民数量超过工人同志七倍,农民的意识将影响到党的组织路线上来。”为此取得和巩固农民运动中工人阶级的领导权,是乡村党部的主要任务和一切实际工作的总方向。党的支部要保证自己在一切农民斗争与农民工作的组织中的领导作用,积极宣传解释共产党的作用及其现时的任务。共产党在乡村中的组织,应该由无产阶级与半无产阶级的分子所构成,在手工业工人,雇农,贫农中扩张党的组织。要使革命的农民群众团结在农民协会或苏维埃之下,“过去以党代替农协代替苏维埃以容纳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的农民的倾向,应极力纠正。党只能经过党团的作用影响农协和苏维埃更不能直接的命令或指挥群众。”党必须找到一部分积极份子到农村中去工作,以实现这些工作,“中央与省委的农民委员会尤应加紧工作。”[23]
第七,土地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六大认为帝国主义统治压迫中国,支持封建制度余孽,阻碍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受着资本主义的一切坏处,却没有他的好处。”中国的地主不会变为资本主义样式的剥削者,农民运动在不断高涨。“资产阶级民权革命的胜利,推翻帝国主义肃清封建余孽绝不应当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出发点,只是将走社会主义发展的第一步。”[24]并且“中国革命的动力已经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而且无产阶级的领导权又已经能在资产阶级性的民权革命阶段之中便建立起来(无产阶级能够帮助并指导农民实行土地革命,领导反帝国主义的斗争),所以,这就可以开辟中国革命将来发展的道路,使他有非资本主义的前途,亦就是社会主义的前途。”另外还认为商品经济不消灭,被剥削的农民群众得不到完全解放。“惟有彻底的社会主义的革命才能够消灭一切的贫困,一切的剥削。”要“使农民完全了解,在现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决没有真正平等的可能,只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才能走上真正社会主义的建设。”六大认为“中国的革命农民,要与苏联无产阶级、与各先进国家和中国本国的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一同前进去建设社会主义之外,没有第二条路能解放自己。”[25]同时,随着资产阶级领导的破产与无产阶级觉悟的进步,农村无产阶级必须有独立的组织与政纲,农村中工人和半无产阶级组织起来,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去与乡村中和城市中的资产阶级斗争,就能获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要注意反对农民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可见,六大认为国际革命形势加上中国工农的奋斗能够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
三、六大关于乡村革命决策的不足
对于六大的评析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一九二八年六七月间召开的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26]参加六大的周恩来、李立三等人,也对六大做过评述。周恩来也指出:“总起来说,‘六大’关于革命的性质、动力、前途、形势和策略方针等问题的决定基本上是对的,所以说‘六大’的路线基本上是对的。”但他也承认了不少方面的错误[27]。现把六大关于乡村革命决策的不足简要论述如下:
1.照搬苏俄模式,仍然坚持城市中心论。六大报告和决议主要是在共产国际、联共(布)的帮助下起草完成的,容易重视苏俄革命经验。如土地纲领决议草案的起草者是沃林、约尔克、弗雷耶尔、贝尔曼、马季亚尔、休卡里、苏兆征、向忠发、米夫。农民运动的决议草案的起草者是沃林、约尔克、弗雷耶尔、苏兆征、向忠发、米夫[28]。布哈林积极参与六大的筹备召开并在会上发表讲话。斯大林在会前接见过瞿秋白[29],从中国革命性质和革命形势、农民、建立红军等问题给过指导。但是斯大林在接见瞿秋白时并不看好农村、农民起义。他认为农民游击战争并暴动有些地方取得政权,组织红军,但不能持久。要以零星部队取得城市。他以俄国经验为例认为农民暴动不会动摇整个政权。农民的游击战争如得不到城市的援助,决没有改变社会制度的性质。“假使我们视为潮流高涨了,则我们应即能抓住城市为中心。”[30]布哈林也在讲话中表示赞同六大的政治路线。
从六大的决议看,六大虽然对乡村革命做了很多正确探索,但没有提出“乡村中心”,还是坚持城市中心论。没有认识到“农村根据地在中国革命中的极大的重要性”[31],当然这主要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周恩来认为,“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与理论水平,要求‘六大’产生一个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乡村作中心的思想是不可能的。当时虽然有了农民游击战争,但我们这种经验还不够,还在摸索。”“在‘六大’那时候,关于要重视乡村工作、在农村里搞武装割据的重要与可能等问题,毛泽东同志是认识到了的,而‘六大’则没有认识。但是,关于把工作中心放在乡村,共产党代表无产阶级来领导农民游击战争,我认为当时毛泽东同志也还没有这些思想,他也还是认为要以城市工作为中心的。”六大“不认识中国革命的特点是农民斗争与武装割据,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土地问题。”“当时还不能产生乡村包围城市的观点。”六大没有把中国的情况搞得很清楚,不理解殖民地问题就是农民战争问题,没有认识到农民战争的长期性。“从决议中看不出象毛泽东同志那样的在农村中创造苏区长期割据的思想,而是抄袭苏联的经验,看重城市苏维埃,所以仍是教条主义的。”[32]李维汉也认为六大坚持“城市中心论”是“左”倾[33]。“城市中心论”是促发以后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和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给党造成了巨大损失的主要因素。
2.关于农民土地政策上的一些不足。对于六大关于农民土地问题决议的不足,早在1928年8月,瓦西里耶夫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中就认识到了。指出对中农和富农的政策等存在矛盾之处。并提出在寄往中国之前,建议认真讨论和修改[34]。中国学者也对此展开过论述,认为六大决议中主张单独组织雇农工会会影响与贫农关系,经济上如何对待富农不很清楚,对小地主是不是占优势、越小剥削更厉害提出质疑。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六大农民阶层的界定含糊不清,还有学者认为六大决议中对土地国有问题界定不清[35]。笔者也认为六大坚持土地国有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从文件中看,六大决议确定土地是否国有前后并不一致。如《政治决议案》中规定“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耕地归农。”《农民问题议决案》中“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的政纲必能得到广大的中农群众的拥护。”这两处看来似乎农民对土地有所有权。但是《土地问题决议案》中又规定:“无代价的立即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财产土地,没收的土地归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分配给无地及少地农民使用。”“祠堂庙宇教堂的地产及其他的公产官荒或无主的荒地沙田,都归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分配给农民使用。”“各省区中的国有土地的一部分作为苏维埃政府移民垦殖之用,分配工农军的兵士,供其经济上的使用。”“苏维埃政权巩固后即当实现土地国有。革命完全胜利之后,在全国或在重要省份中已经建立了巩固的苏维埃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将进而帮助革命的农民去稍灭土地私有权,把一切土地变为社会的共有财产,因为共产党认为土地国有,乃消灭国内最后的封建遗迹的最坚决最彻底的方法。”[36]从这几句看农民又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对于有些农民工作、土地政策,周恩来认为“缺乏策略观点的,深入地研究实际情况与群众观点非常不够”,认为如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是要经过一个长期摸索过程,而且要有许多具体的办法。六大提出的“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只分给贫苦的农民,那就必然发展到从肉体上消灭地主或者驱逐地主出苏区。这样对斗争不利。”[37]还有把民族资产阶级当作敌人,这些“左”的政策会导致农民运动的过激,而政策中的不足导致实践中出现失误。
3.六大对土地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的大趋势预测是对的,但是分析上并不充分,好多前提是不准确的。其中“中国革命的动力已经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是错误的,“商品经济不消灭,被剥削的农民群众永远不得完全解放”实际上是高级社会主义的特点。虽然六大对乡村资本主义的发展做了分析,认识到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非常困难、畸形、半途而废的,但限于当时党的认识水平,对于民主革命阶段党在乡村中怎样领导、利用和发展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来促进生产力没有分析,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复杂性、曲折性也认识不足。
四、六大关于乡村革命决策的贯彻
六大决议在新中央领导下曾在各地得到了贯彻,推动了革命的深入[38]。在此仅简述六大决议传达后,中央和地方关于乡村革命正确决策的传达贯彻情况。
中央为贯彻六大精神采用了一些措施。包括起草发布文件,派巡视员到各地帮助贯彻六大的决议,要求各地召开会议传达,甚至举办学习班学习,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关制度策略等。这也有力促进了红军的发展和土地革命的开展。也是至今我们一直采用的措施。
从中央来看,分留守中央和新中央两个时段。六大开会期间,留守中央主要有李维汉、任弼时、邓小平负责。关于六大的传达,据李维汉回忆,较早的应该是1928年7月7日发回国内的《对国内工作指示的电稿》,要求发到各地讨论。留守中央收到电稿后及时发到各地,传达了六大精神。9月新的中央开始工作。新中央在主要负责人周恩来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六大精神,促进了乡村工作的开展。为贯彻六大关于革命形势、总方针的决定,12日发布的中央通告中指出:“今年秋收斗争,不是革命高潮的时期,而是促进革命高潮的时期。”“今年秋收工作的总方针是在夺取更广大的群众,准备将来的总暴动,而不是号召秋收的总暴动。”[39]为贯彻六大规定的乡村党组织建设,11月,周恩来又指出:“在党员成份上,农民占百分之七十五。因此,这种小资产阶级意识还有大大发展的可能。”要加强无产阶级的基础,改造党的组织,反对小资产阶级意识,使党布尔什维克化[40]。新中央还积极贯彻六大关于发展游击战争和建立红军的决定。尽管新中央曾执行过共产国际认为红军分散才能存在的错误主张,在1929年2月要求朱毛离开红军。但3月爆发蒋桂战争,形势更加有利于红军集中发展后,4月新中央便开始主张朱毛留在红军。新中央给红四军的信,更是发展了六大决议,指出:“先有红军,后有城市政权,这是中国革命的特征,是中国经济基础的产物。”[41]规定了红军的三大任务,反对了极端民主化,主张毛泽东仍任前委书记,加强了红四军的团结。对于其他根据地,新中央也作出许多指示,如《关于湘鄂西发展的几个问题》指导了贺龙、周逸群等领导的红军的发展。
从地方看,限于革命形势严峻、交通通讯落后等原因,决议传达到各地的时间往往很晚且不一。井冈山根据地是1929年1月的柏露会议传达了六大决议,然后根据决议发布宣言和布告,修改土地法。如4月下旬,制定的《兴国土地法》,改变“没收一切土地”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30日,毛泽东在宁都县党员大会上又阐释了六大决议中的“十大政纲”,提出开展土地革命,建立红色政权[42]。后又提出避免打击富农的政策,大小地主区别对待的政策,实行新的土地革命政策,纠正盲目烧杀的错误,促进了土地革命的开展。鄂豫皖根据地根据六大决议,在土地政纲中提出正确运用联合中农的策略和富农政策,也提出反对盲目烧杀。总的看来,各地在1929年9月之前,比较正确地贯彻了六大关于乡村革命的正确决议,并且发展了一些六大的政策,推动了土地革命的开展。到1930年初,全国已发展到15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但是1929年6月共产国际给中共中央的《关于农民问题》的信中,批评六大“不要故意加紧反对富农”是错误的,“应该组织农民群众反对富农”。中共中央收到共产国际的指示后,开始采取“左”的政策,影响了土地革命的进程。另外,决策中的“左”的东西,特别是城市中心论和土地国有等政策,促动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的形成,给党造成了巨大损失。李立三也认为自己“对土地问题的理论研究是在大会准备过程中才开始的”[43],可见其对农民土地问题的理解不深入。
总之,六大关于乡村革命的决策基本正确,推动了土地革命。存在的不足导致了“左”倾错误的发展,影响了革命进程,造成革命的损失。应该认识到,六大关于乡村革命的决策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苏联和中共联合作出的,决策吸取了苏俄革命的成功经验和中国革命的失败教训,有很多成功探索。但是是在初步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作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还处在初级阶段,六大有教条地照搬苏俄革命模式的成分,因此存在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六大关于乡村革命的决策作为中国革命史上一个重要的探索阶段,为中国新民主主义农村革命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